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加快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进度和加强信息通报工作的通知
2008-07-23 09:33:26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教装备字[2008]18号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局财务科、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
目前,全省已有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等15个省辖市、扩权县(市)发布了2008年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招标公告,在7月底前完成招标任务。但仍有一些地方工程进展缓慢。为加快工程进度,加强信息通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的通知》(豫教财[2008]88号)要求,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加快进度,按时完成招标采购任务。目前,还没有发布招标公告的9个省辖市(扩权县),要抓紧时间,尽快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采购,确保工程的总体进度。
二、严格督查,确保供货质量。在货物配送期间,各地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督导检查接货、验收、配送等环节的工作,依据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供货质量。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要及时发现,及时更换,果断处理,严防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学校。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信息通报工作。各地信息员要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建立通畅的市、县信息联络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展,定期编发、上报本地区工程信息、简报。从7月份开始,于每月15日、30日上报工程进展情况表及文字材料。简报、进展情况文字材料和表格均以电子文档方式按时上传至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省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办公室专用信箱(
hn636@163.com)。
四、认真填写《省辖市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实施情况报表》(详见附件),各地信息员负责于7月底前按旬报方式一次填报。《招标采购情况报表》和《工程后期进展情况报表》随后传至省辖市信息员专用信箱,也按旬报方式填报。
附:
省辖市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充实工程实施情况报表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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