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第十一届(雨林杯)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具体事项的通知
2008-08-29 11:51:2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技装[2008]216号)精神,第十一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定于2008年11月7-9日在郑州市举行。为组织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具体事项
1、评选时间安排:9月底前,报送省辖市(扩权县市)开展自制教具活动报告、汇总表、参评教具申报表、数码照片、技术资料;11月7日,携带参评教具报到,8-9日,分学科集中评选。
2、参评的教具采取分学科封闭评选。以省辖市(扩权县市)为单位,组织参评教师在各学科评选场所演示讲解教具(每件限时10分钟),学科专家组集中观摩、质疑、评审。
二、参评活动的要求
(一)以各省辖市(扩权县市)组团为参评单位,负责统一报送参评自制教具及资料,统一组织参加评选活动。
申报材料要求:
1、各参评单位要提交本市开展自制教具活动的报告,作为申报全省自制教具评选组织奖的参考材料。 2、参评教具申报者要填写《河南省中小学校优秀自制教具评选申报表》(一式两份),按要求由各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参评的学生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人。
3、各省辖市(扩权县市)要将初评的所有自制教具按物理、化学、生物、数学、科学、文科及其它等分学科汇总,填写《河南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汇总表》(一式两份),按省分配指标(详见省教育厅教技装[2008]216号文件)参评的要在表中分学科排前或注明,《汇总表》要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参评教具申报者要编写参评作品技术资料(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3),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
5、拍摄参评教具数码照片3-5张,能从不同角度反映教具情况,图像清晰。
以上参评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务于2008年9月底前,由各省辖市(扩权县市)负责统一报送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其中,《汇总表》、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及照片传送至专用电子邮件
hjsgb@126.com
(二)参评的教具必须经过逐级评选,严格把关。省辖市、扩权县(市)要认真安排部署,下发专门文件,制订评选办法,兼顾各个学科,兼顾师生自制教具,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参评教具不得突破省分配指标,各市至少要选报2个学生作品参评。
(三)参评活动由省辖市、扩权县(市)统一组团,明确领队人员,按时携带本地区参评自制教具报到。有教具参评的教师原则上都要参加,以便现场演示讲解;如不能到评选现场讲演自制教具的,省辖市可统一组织代表代讲。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三、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动员鼓励中小学师生积极参加教具制作与评选活动,及时通报本地区评选活动情况,上报有关文件、材料。评选活动的组织情况和省级评选结果作为省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有什么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实管办联系。
联系人:张爱平 电话(传真):0371-66316416 E-mail:hjsgb@126.com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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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河南省中小学校优秀自制教具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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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河南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参评作品技术资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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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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