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确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凳更新配置实施方案

2007-03-27 10:40:28 【浏览字号:
    近日,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2007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凳更新配置实施方案,对工程实施进度、供应商资格招标、课桌凳采购招标、工程质量验收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更新配置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是我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副厅长肖新生等厅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集厅计财处、基教处、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强调切实搞好此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时间紧迫、刻不容缓,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本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的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抓好实施工作,确保我省总任务的全面完成。     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协作下,目前,课桌凳更新配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确定,并制订了项目管理办法。时间安排:4月6日,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确认供应商, 5月份,各省辖市教育部门按照省财政安排的资金额度,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为农村学校全部配置钢木结构双人课桌凳(预算价160元/套)。整个工程于2007年11月底前完成。为了全省统一规格标准,组织好课桌凳招标采购,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凳更新配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课桌凳配置标准、工作进度安排,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好供应商资格预审和省辖市招标采购,协助项目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课桌凳样品,组织好供应商实物配送安装、县级质量验收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凳更新配置任务。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凳更新配置工作进度安排       3月16日前,完成供应商资格预审标书的编写并上网公告,组织好供应商资格预审工作;     4月6日前,完成资格预审,4月10日前,确定并公布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名单;     4月10日-20日,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上报规划方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审核、批复;     4月20日-5月中旬,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在省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范围内分期分批组织本地区课桌凳招标采购工作;     5月中旬至11月中旬,供应商实物配送及县级验收,各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11底前,力争项目全部完成,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上报项目工作总结。 (王俊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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