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

2009-12-14 17:51:58 【浏览字号:
  濮阳市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             为推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在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的作用,近日,濮阳市出台了《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提高对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作为改善办学条件、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个突破口,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抓住当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利时机,结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结合“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认真落实好“建、配”,狠抓“管、用”,加大“培、研”力度,切实解决好认识不到位、缺乏科学规划、经费投入不足、仪器图书设备陈旧短缺不配套、实验开出率不高、实验教师待遇低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建设,普及实验教学,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意见》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职能,建立健全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机构,建设专业化的教育技术装备队伍,构建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技术装备服务管理体系。要按规定配齐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切实搞好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业务培训,实行实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解决好中小学实验教师数量不足、业务素质不高、实验教学普及率低等问题。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实验教师政策待遇,在职称评审、职务聘任、绩效工资评定、工作量认定、评奖等方面与学科教师一视同仁。     《意见》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经费增长速度,确保教育技术装备投入。每年在制定教育经费预算时,要安排不低于年教育事业费2%的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经费。各中小学校每年教育技术装备投入要不低于年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确保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及时补充和完善,确保生均教育技术装备值逐年增长。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拓宽教育技术装备资金渠道。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的监管,按照“县区统筹、专户管理、均衡发展”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意见》要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教育技术装备招标采购管理机制,根据学校需要统筹制订装备计划,统一纳入政府采购,严禁不按程序私自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凡进入学校的实验仪器药品、音体美劳卫器材、图书资料、通用技术装备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市教学仪器设备检测合格证或经市认可的其他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证。对私自采购、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教学仪器设备,造成危害的,将追究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意见》强调,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学评估体系,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切实抓好中小学实验操作、通用技术实践考试(考核)工作,大力开展标准化实验室和图书馆(室)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的整体水平。要加强对实验教学的指导,经常开展实验公开课、观摩课活动,积极支持和鼓励广大师生参加实验优质课、自制教具、实验论文、实验技能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教研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和装备应用水平。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实验教学,开齐开足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大力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模式,积极开展探究性实验,引导学生自己设计实验,主动参与实验,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濮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孙兴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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