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保〔2022〕28号
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
关于开展“中小学信息化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加快中小学信息化教学改革,助力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中小学信息化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194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实验区、实验校进行了初评。为确保认定全过程科学、公正,决定对通过初评环节的“河南省中小学信息化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开展现场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通过初评的实验区、实验校(名单见附件 1、2)参加现场答辩,由实验区教育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实验校校长参与答辩,非实验区教育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实验校校长参与答辩的,将酌情扣分。答辩全程允许一名答辩单位人员入场提供技术服务。
二、答辩内容与方式
1.实验区、实验校答辩分为 2个环节,共 10 分钟,包括自述(5 分钟以内,可用 PPT 辅助)+ 专家提问(5分钟以内)。
2.实验区、实验校自述内容包括开展信息化教学改革基本现状,包括信息化教学改革建设基础、应用特色、落实举措、预期效果等详细规划(5分钟),专家将根据答辩内容进行提问。
三、答辩时间与地点
1.答辩时间:2022年8月16、17日,各答辩单位按照最终通知的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候场地点,现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2.答辩地点:郑州中州假日酒店1号楼5楼东岳厅、南岳厅、西岳厅(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15号)。
四、相关要求
1.通过初评的实验区、实验校须将两年规划报告(文字不超过 3000字)和现场答辩参会回执(附件 3)于8月14日下午下班前发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将视为自动退出。
2.参与答辩的实验区、实验校人员食宿费、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马丽娟 0371-85515157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1-1号401室
邮 箱:xxhjxgg@jyt.henan.gov.cn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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