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2018-09-20 11:35:48 【浏览字号:

各支部,各科室(公司):

    根据省高校纪工委 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 国庆“双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豫教纪〔2018〕18号)精神,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确保廉洁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条例》,持续正风肃纪。各支部、各科室(公司)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要结合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和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帮圈文化”专项整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廉洁教育,持续正风肃纪,防止“四风”反弹和变异,巩固和拓展“四风”问题治理成果。

    二、严格纪律规定,做到“九个严禁”。各支部、各科室(公司)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条例的贯彻执行,要让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双节”期间,要把好“廉洁关”,谨防“节日病”,结合单位实际,抓紧抓实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引导党员干部远离纪律红线,培养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各支部和纪检监察室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要人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究“错峰送礼”、电子红包、快递送礼,对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在单位内部食堂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等形形色色的隐形“四风”问题。切实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于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对履职不尽责,本部门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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