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装备党〔2021〕11号
各支部,各科室(公司):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发广大职工爱党爱国情怀,经研究,将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我把歌声献给党”歌咏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职工
二、参赛时间
6月下旬
三、组织形式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参赛,每个支部合唱2首歌曲,其中一首为指定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演唱形式为合唱。另一首自选,歌曲应在100首红歌曲目(附件1)中选择,演唱形式自选(比如:领唱、轮唱等)。
四、参赛规则
本次比赛由基础分、评委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基础分80分、评委分20分。
1.基础分评分规则:支部党员踊跃参加(每少1人扣1分),着装整洁,美观大方,精神饱满,富有朝气。
2.评委分评分规则:每个支部演唱结束后,评委根据现场整体效果(如:进出场整齐有序、音准良好、声音洪亮、富有感染力等)进行综合打分,扣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得出综合得分。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两名名。
六、时间进度
1.筹备阶段(6月1日—6月10日):各支部书记及活动负责人于6月10日前进合唱群,修改备注为:X支部+姓名,并将参赛人员名单、选唱歌曲等报党总支办公室(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bgy322@163.com。
2.排练阶段(6月11日—6月20日):请各支部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下,自行组织人员选择五楼或六楼会议室进行排练。
3.比赛阶段(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支部按照活动要求按时参赛。
七、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此次参赛情况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性成果检验,纳入党史学习教育评先范围。
2.各支部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踊跃参与,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做好赛前准备工作,对获奖情况党总支将于“七一”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张宴铭 电话:61172939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