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科室(公司):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双节”廉政教育活动安排的通知》(教办监[2016]28号)转发给你们,请与党总支《关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文明健康节俭过节的通知》(教装备纪字[2016]1号)一并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日
附件:《关于开展“双节”廉政教育活动安排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文明健康节俭过节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清廉中国”新闻摄影、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