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文明过节的通知

2016-09-13 11:09:27 【浏览字号:

各支部、各科室(公司):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不正之风,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结合“两学一做”,过好文明双节。9月12日,装备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王德如同志就我单位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四项要求:一是保持理论清醒,切实从严治党;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始终行为自觉,树好廉政形象;四是提升工作层次,打造和谐团队。各科室(公司)、各支部要紧紧围绕这四个重点,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将王主任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二、结合典型案例,过好廉洁双节。近期,省纪委通报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我们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严守党纪红线,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

    三、结合正风肃纪,过好幸福双节。坚决落实中央“六项禁令”;严格公车管理,单位公车(包括公司)严格执行节假日封存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假期值班同志要在职在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妥善处置。单位所有干部职工都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凡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不仅要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还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科长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规违纪行为。通过正风肃纪,严防各类风险,化解各种矛盾,保证每位干部职工过一个幸福、文明、温馨的双节。

    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孙艳红13592555322 李瑜13938581828

 

  

                                 2016年9月12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五一”廉洁过节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