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电化教育馆预算公开

2021-06-19 12:31:00 【浏览字号: 来源:省电教馆

豫电教馆〔2021〕34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概况

 

一、河南省电化教育馆主要职责

(一)河南省电化教育馆(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是河南省教育厅下属差供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经费主要来源为差额补贴。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现代化教育提供教学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电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信息资源运用,电教教材和软件开发、编制与推广,电教教材与教学方法研究,电教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培训,教学资源库建设,现代远程教育服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领导1个正处,四个副处。

下设12个科室: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财务室、电化教育研究部、电化教育活动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网络技术部、教育资源开发部、人工智能与创客教育办公室、教育技术培训部、研学旅行与教育电视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收入总计1667.1万元,支出总计1667.1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57.8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专项收入增加220万元;支出增加157.8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专项支出增加220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收入合计16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1.9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14.2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支出合计16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1万元,占83%;项目支出270万元,占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51.9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13.9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93.9万元,增长13%。2,项目支出增加220万元,增长44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5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834万元,占79.28%;社会保障和就业156万元,占14.83%;卫生健康5.8万元,占0.55%;住房保障(类)支出56.1万元,占5.34%。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教育厅二级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此类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电化教育馆2021年单位预算表

 

2021年6月15日 

豫电教馆〔2021〕34号(2021年河南省电化教育馆预算公开).doc 

 

豫电教馆〔2021〕34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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